3月30日,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《关于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报》,认为居民家庭新的出售的住房,需获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出让或办理析产申请;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增城、东莞区内出租汽车(不含赠与)1套住房;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得转变为居住于用途。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找公告得知,《通报》更进一步强化住房出租汽车政策。居民家庭新的出售(新的出售是所指自本通报实施之日起出售,折合)的住房(不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,折合),需获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出让或办理析产申请;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的组织等法人单位(全称法人单位,折合)新的出售的住房,需获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出让。